【强项令董宣原文及翻译】一、
《强项令董宣》出自《后汉书·董宣传》,讲述了东汉时期一位刚正不阿、不畏权贵的官员董宣的故事。他因秉公执法、不惧皇权而被皇帝嘉奖,成为后世传颂的清官典范。文章通过董宣与湖阳公主之间的冲突,展现了他坚持原则、不屈服于权势的精神。
本文以原文与翻译对照的方式呈现,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古文内容,并从中汲取历史人物的道德精神。
二、原文及翻译对照表
原文 | 翻译 |
董宣,字少平,陈留圉人也。 | 董宣,字少平,是陈留郡圉县人。 |
元嘉三年,为洛阳令。 | 永嘉三年(应为“元嘉”),他担任洛阳县令。 |
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。 | 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人,藏在公主家中,官吏无法抓到。 |
即召主,使黄门侍郎引车,令从之。 | 于是董宣召见公主,让黄门侍郎引导车子,命令跟随她。 |
主曰:“卿何不察?此奴犯法,吾当自惩。” | 公主说:“你为什么不查明?这个家奴犯了法,我应当自己惩罚。” |
宣曰:“天子圣明,法令不私,臣敢奉诏。” | 董宣说:“天子英明,法令不偏私,我敢奉旨行事。” |
主怒,谓宣曰:“汝欲效朱云,折槛乎?” | 公主生气地说:“你想学朱云,折断栏杆吗?” |
宣曰:“臣闻‘君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仇’。今陛下以天下为家,岂容公主纵恶!” | 董宣说:“我听说‘君视臣如草芥,臣则视君如仇敌’。如今陛下以天下为家,怎能容许公主放纵恶行!” |
主乃还车,宣遂案杀之。 | 公主只好回车,董宣于是依法处死了那个家奴。 |
上闻,大怒,召宣,欲棰杀之。 | 皇帝听说后非常愤怒,召见董宣,想用鞭子打死他。 |
宣曰:“臣死,无足惜;但愿陛下慎言,勿以私害公。” | 董宣说:“我死没什么可惜的,只希望陛下谨慎言语,不要因私情损害公义。” |
上曰:“强项令,可得也。” | 皇帝说:“这是个倔强的县令,可以给他。” |
因赐钱三十万,拜为尚书。 | 于是赏赐他三十万钱,任命他为尚书。 |
三、总结
《强项令董宣》是一篇体现古代清官风骨的历史故事。董宣面对权贵毫不退缩,坚持法律公正,最终赢得皇帝尊重,成为后世推崇的榜样。这篇文章不仅具有文学价值,更蕴含了深刻的法治思想和人格尊严。
通过原文与翻译的对比,我们能更清晰地理解古人对正义与权力的态度,也更能体会到董宣“强项”的精神内涵——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原则,坚守正义。
如需进一步探讨董宣的历史背景或相关人物,欢迎继续提问。